2020年3月5日,广东省高院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引》,对涉新冠肺炎疫情商事案件的适用法律、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的适用规则,以及对涉疫物资交易、货物运输、生产经营、保险理赔、金融贷款、信用卡贷款、民间借贷、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企业管理、担保责任等案件方面作出了具体审理指引。